日前,吉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通化大队下排治安卡站执勤民警陈景涛、袁海洋、邢同彬在7个小时内共查获4辆非法运输湿地土壤车辆。
通化大队在下排治安卡站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吉F51536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进行安全检查,在检验车辆所载运货物时发现,货车上装载的全部是土壤,经询问驾驶员得知是草炭土。民警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咨询了运输此类土壤的相关规定。
经了解得知此类土壤只有在水源地的湿地才有,用来养植花卉的,未经审批许可是严禁采挖的,大量采挖会破坏水源地。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审批许可手续,但驾驶员无法出示。由于涉嫌非法运输湿地土壤,大队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沟通,最后将车辆移交当地林业部门的湿地管理科处理。
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吉E16312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也装载的草炭土,驾驶员同样无法出示相关审批许可手续。民警再次将车辆移交林业部门。卡站执勤中队负责人陈景涛考虑,相继已经查获了两辆车,可能陆续还会有此类货车经过,便及时向大队值班领导汇报情况,大队长兰海波了解情况后,又派出民警李江涛、姜东序到下排卡站配合卡站执勤民警加大夜间对此类货车的查处力度。在当日22时10分、23时20分民警又相继查获了号牌为皖S93255、蒙A34027两辆货车,同样存在非法运输湿地土壤的违法行为,民警按照程序将车辆全部移交当地林业部门湿地管理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