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通化大队获悉,该大队在下排治安卡站,先后查处两起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该大队民警张义珠、于年波、王守疆在下排站口对车辆进行检查,一辆号牌为辽L的客运车辆驶入下排站口,见有民警执勤,该车驾驶员没有停车直接驶入收费站口,执勤民警见状立即采取措施将车辆拦截。执勤民警上车检查核实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45人,实际载客人数为48人,超员3人。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督促驾驶员自行将超员旅客转载。最后,执勤民警依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该大队民警在下排治安卡站执勤,一号牌为辽B由长白开往大连的卧铺客车驶入站口,驾驶员主动下车到执勤点进行登记,登记完,民警打算上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推托说:“不用上车检查了,绝对不超员。”但民警仍然按照执勤工作要求,上车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38人,而实际载客人数45人,超员7人,驾驶员在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民警按照规定要求驾驶员将超员乘客卸客,而车内超员的7名乘客听到后情绪比较激动,称自己是花钱买了票的,凭什么下车?执勤民警见乘客情绪激动,为避免激化矛盾,对乘客进行了说服教育,讲清乘坐超员车辆的危险性。同时协助车主联系了两辆出租车,将超员的7名乘客转运送达目的地。执勤民警按照《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通沈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客运车辆驾驶员,超员载客后患无穷,请自觉抵制超员等违法行为,遵章驾驶;提醒广大客运企业负责人及私营客运车辆车主,请自觉遵守客运车辆载客规定,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远离超员;提醒广大乘客为了您自身的安全,请自觉拒乘超员车辆!